一、招生对象 
 
 
依据教育部办公厅《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》的规定,天津外国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、石家庄外国语学校、太原外国语学校、长春外国语学校、南京外国语学校、济南外国语学校、杭州外国语学校(以下简称外国语学校)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报考我校。 
 
 
二、推荐方式 
 
 
根据教育部有关保送生的文件规定,外国语学校应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,认真做好保送生资格的审核、确认,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。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,一经发现并核实,取消其保送生录取资格。 
 
 
三、考试程序 
 
 
(一) 报名 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,本人填写《天津外国语学院保送生申请表》(向所在中学索取),由所在外国语学校签署推荐意见,于2010年2月8日前用邮政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将《天津外国语学院保送生申请表》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学生证复印件、2张1寸免冠彩照统一寄至天津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(不接受考生个人报名)。 
 
 
(二) 准考证 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于2010年3月12日下午14:00??16:00,持身份证、学生证到天津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资格,并领取准考证。 
 
 
(三) 考试 我校将于2010年3月13日在天津外国语学院(马场道校区)举行保送生入学考试,考生持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。考试科目、日程安排如下: 
 
 
   
    2010年3月13
   日 上午8:30??11:00 英语/日语/法语/西班牙语笔试 
 
 
   
    2010年3月13日
    下午1:00??3:00 英语/日语/法语/西班牙语口试 
 
 
四、保送生招生专业及报考要求 
 
 
   
    
     
      
      | 院系  
 | 招生专业    | 报考要求    | 
 
      
      | 英语学院    | 英语(国际商务)    | 限英语语种考生    | 
 
      
      | 英语(国际新闻)    | 
 
      
      | 翻译    | 
 
      
      | 日语学院    | 日语(国际商务)    | 限日语语种考生    | 
 
      
      | 日语(翻译)    | 
 
      
      | 西语学院    | 俄语    | 限英语语种考生    | 
 
      
      | 法语    | 限法语语种考生    | 
 
      
      | 西班牙语    | 限西班牙语语种考生    | 
 
      
      | 亚非语学院    | 阿拉伯语    | 限英语语种考生    | 
 
      
      | 斯瓦希里语    | 
    
   
    五、录取原则 
 
 
1、以参加入学考试的成绩(包括笔试、口试)为主要依据,参考平时成绩,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期间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的表现,择优录取。 
 
 
2、初选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,拟录取名单经天津外国语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,上传至“阳光高考”平台公示,待考生所在省(市)招办审批同意,发放录取通知书。 
 
 
 
 
 
 
 
 
天津外国语学院 
 
 
   
    2010年1月25日